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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宪法零距离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2-12-04 11:09:19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实施四十周年。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我市将于12月4日至10日,在全市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

活动将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线上线下共同发力

重点活动精彩纷呈

宣传周期间,我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掀起广大干部群众宪法学习宣传热潮。

由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专题讲座将在市图书馆官方抖音直播间开讲。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刘鹏将从“围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不折不扣贯彻以我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四个部分深入解读。

开展市直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市直单位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线上或线下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案件,充分运用“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模式,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举办我市第三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活动,对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审计局6个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现场评议活动,评定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级。

适时举办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决赛活动。根据初赛情况,组织8支进入决赛的代表队,举办“弘扬法治精神 锻造执法尖兵”行政执法系统“岗位大练兵”执法业务知识竞赛决赛活动。举办专题法治知识答题活动,围绕“清廉晋中”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内法规等法治知识答题活动。

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故事宣讲比赛活动。组织全市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开展“做‘法律明白人’ 讲群众身边事”法治故事宣讲比赛,由各县(区、市)经过严格把关、层层选拔,至少推选出1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级比赛,充分展示我市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送宪法进一线

让法治入人心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宪法宣传周必须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提出,要坚持贴近实际、面向基层,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遵守。

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以及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军事法官、军事检察官、军队律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强化官兵法治观念;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促进宪法法律精神的网络传播。

专项宣传亮点频现

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八五”普法规划更是明确将“突出宣传宪法”写入其中。

对此,我市高度重视,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市司法局、晋中日报社、晋中市广播电视台及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联合行动,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宣传,通过开设专栏专版专题、展播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宪法精神。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公交车、出租车等开展宣传,让宪法随处可见。

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学法冲关涨‘元气’”活动,进行线上答题学法、朋友圈分享普法,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村(居)法治文化阵地等开展宣传,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让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据了解,宣传周期间,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还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面向基层群众、学校学生等社会重点群体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晋中,就要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和普法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必将为奋进新征程汇聚起强大法治力量。

 

记者手记

宪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在全国普法办最新推出的宣传片《我与宪法零距离》中,有这样一段话印象深刻。“每天,你都会遇见‘他’,‘他’让每一个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他’对于从事教育、科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他’让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国家和社会法律帮助的权利,‘他’宣告我们每一位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他’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毫不夸张地说,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了保护我们的“旅程”,“他”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到了适学年龄,你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18岁,作为成年人的你,要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大学毕业后,找到心仪工作的你,要靠自己的劳动,独立打拼了。那么,要知道的是,像女性就业歧视、不许休假等,在宪法的保护下,这些一概不允许。

从出生到上学、成年、参军、毕业工作、入党宣誓、第一次休年假、结婚生子、买房、退休等,宪法都有明确的“指示”,我们的这一生可谓是在宪法的庇佑下度过,岁月静好离不开“他”的陪伴。“宪法日”的设立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的传递,更是让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浓厚氛围。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让我们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

本报记者 郝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