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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圆满收官

条例入民心 绿色新风尚

来源:晋中晚报时间:2025-08-15

在趣味游戏中掌握分类知识、在专项培训里厘清执法边界、在社区兑换点见证有害垃圾变身实用礼品……夏末秋初,我市为期一个月的《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题宣传活动落下帷幕,五场精心设计的主题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融入市井烟火。

今年7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迈入“法治时代”,为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办公室展开了《条例》宣传月活动。

市城区工人文化宫南广场上,垃圾分类沙包模拟投放区被围得水泄不通。“妈妈,药瓶是有害垃圾!”小男孩兴奋地将沙包准确投入红色区域,周围响起一片掌声。7月16日的这场“垃圾分类有条例 绿色生活‘分’外美”主题活动,通过展板解读、现场答疑与趣味游戏三维联动,单日吸引超1500名市民参与。知识大转盘前,市民争相答题赢取环保礼品,5000余份宣传册伴着1000余件纪念品(分类小礼品)传递到市民手中,分类知识在欢笑声中悄然扎根。

当广场洋溢着互动热情时,市县两级的会议室里正进行着严肃的政策解读。市城市管理局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覆盖全市11个县(区、市),“城乡差异化分类”“科技赋能监管”等创新条款被逐条拆解。“个人违规投放最高罚200元,单位违规处理最高罚50万元”的刚性要求首次明确,标志着垃圾分类从道德倡导转向法治约束。期间的基层培训更聚焦实操,执法队员与社区工作者围着“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分类流程图激烈讨论,定时定点投放与计量收费制度的实施细则被反复推敲。

榆次区安宁街道兑换点前排起长队,市民李阿姨用一袋过期药品换来玻璃杯时感慨:“以前真不知道这些是有害垃圾。”8月5日启动的“有害垃圾绿色兑换”活动,废电池、过期药品等300余公斤有害垃圾被置换为湿巾、环保袋等实用物品。在市城区万科小区,志愿者设计的沙包分类游戏让孩子们化身环保小卫士,“孩子回家监督全家人垃圾分类”的扩散效应正在形成。而早在7月底,城管队员已带着2000余份宣传折页扫楼入户、进市入铺(店),在菜叶该进绿桶还是灰桶的争论中现场普法。

垃圾分类既是法治课题,更是文明考题,从制度培训到全民互动,从城市广场到社区院落,我市此次垃圾分类宣传月五场活动累计覆盖超5000人(次),全市正以《条例》实施为新起点,将绿色基因植入城市肌理。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场始于法治的变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接下来专班将继续依托“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动《条例》宣传进校园、商超、企业,让“人人知晓条例、主动践行分类”成为城市新常态。

记者述评

当法治成为垃圾分类的基石

□ 史俊杰

《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全面迈入“法治时代”。当《条例》从文本走向生活,这场为期一个月的主题宣传活动也实现了法治精神与市井烟火的进一步深化。

宣传月的核心目的,在于架起了法治条文与公众认知的桥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办公室通过分层级、多场景的传播策略,让刚性的制度约束转化为清晰的行为指引:从明确违规惩戒的法治红线,到构建城乡垃圾分类的操作框架,《条例》的生命力在培训与实践中被激活。与此同时,柔性引导将法律语言融入社区场景,使垃圾分类从抽象义务变为可知可感的日常实践,也让法治真正成为了丈量文明的标尺。

通过宣传月的实践,我们不难看出,《条例》施行不仅是制度升级,更是文明习惯的重塑。当市民在趣味互动中理解分类规则,当“有害垃圾兑换”成为社区新景,法治精神还需要不断沉淀才能转化为生活自觉。这同时也启示我们,宣传月落幕之际,恰是长效治理启程之时。我们相信,随着《条例》传播向学校、企业、商超延伸,法治与文明共生的治理生态也正在被夯实。

最深刻的变革往往始于最朴素的实践。居民手中分拣垃圾的指尖动作,孩童口中“药瓶是有害垃圾”的准确判断,正是法治精神融入城市肌理的最佳见证。当绿色生活成为市民的主动选择,《条例》便完成了从文本到行动的升华——这不仅是法治力量的胜利,更是城市文明不断生长的生动注脚。

记者 史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