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下载

  • 微信关注

当前位置: 天下>山西

【“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专场】

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美丽山西建设步伐铿锵

来源:山西日报时间:2025-11-28

11月27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第十场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十四五”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多项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美丽山西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三晋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十四五”以来,我省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发生了巨大变化。

在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方面,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建立汾河谷地、太原盆地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夏季臭氧削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攻坚行动。2024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至4.30,较2020年下降17.0%;PM2.5浓度降至36微克/立方米,下降21.7%;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4.2%,提升3.2个百分点。

今年前10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至3.57,比“十三五”末同期下降29.6%,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这一指标实现“八年连降”。今年以来,全省11个设区市PM2.5、PM10、SO2、NO2、CO、O3这六项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与“十三五”末相比,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全省SO2平均浓度降至目前的9微克/立方米,在“十三五”时期下降66.1%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再降50%。全省11个设区市重污染累计天数由“十三五”末的89天降至目前的7天,重污染天数比例连续五年控制在1%以内,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减少近八成。

在水生态环境方面,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启动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开展黄河干流流经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98.7%,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加强美丽河湖建设,朔州市桑干河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2024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至94.7%,连续两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黄河干流山西段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汾河入黄口持续达到Ⅲ类水质。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实施固废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太原、晋城“无废城市”建设扎实推进,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能力持续加强。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高质量转型的生态底色更加鲜明

我省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煤电机组332.1万千瓦,压减粗钢产能306万吨,全面关停4.3米焦炉。大力推进新能源车替代,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占比分别达到96.3%、71.7%,新能源重型货车数量达到2.3万余辆,处于全国第一方阵。稳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累计完成散煤清洁替代725.3万户。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全省105家重点排放单位按期足额完成配额清缴,履约率达到100%,气候投融资、气候适应型城市、近零碳排放等试点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工业作为大气污染减排的重点领域,直接关系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十四五”以来,我省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引领优化倒逼作用,全面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助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面,在完成煤电、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在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方面,通过“煤改气”“煤改电”、工业余热利用等方式,推动近6000座工业炉窑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同时,还对其他2268座工业炉窑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实现对在产工业炉窑的治理全覆盖。在提升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水平方面,以开展环保绩效等级“创A升B”行动为抓手,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提升大气环境治理管理水平,特别是对铸造、耐火材料、煤制氮肥等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推动作用明显。目前,全省有462家企业被评为A级或B级企业,其中铸造企业有209家。

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省全面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监管,实现人为干扰数量和面积“双下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清零。开展生态状况变化调查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典型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华北豹、褐马鸡种群数量保持全国首位。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大同市灵丘县、临汾市安泽县等15个县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太原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晋中市左权县等8个县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近日,我省又有6个县区进入生态环境部公示程序。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治理效能再上新台阶。强化法治保障,构建起以环境保护条例为统领,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条例为支撑的“四梁八柱”法规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定实施37项地方标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格子”,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准入要求等集成梳理并落实到每个“格子”,形成覆盖全省域的近1600个具体管控单元和1.2万余条准入清单,每月公众自行开展项目选址分析、智能研判达8000至1万次,位居全国前列。全面推行重点行业“一本式”环评报告编制改革,着力解决编制内容、文本格式、标准要求等差异较大的痛点,推动环评报告标准化编制、标准化评估和标准化审批,提升环评审批效能。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建立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一键启动”机制,深入打好非法排污、临河运输、园区污染环境风险三大阻击战,各类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创新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无感式、穿透式执法,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发布会问答摘编

1

记者:“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即将完工,该工程实施以来对我省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

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对我省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让汾河这条山西的母亲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美好愿景正在变为现实。

一是水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工程实施以来,我省黄河流域新(改、扩)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4.5万立方米/天,完成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593.2公里。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99座,新增处理能力2.1万立方米/天,完成黑臭坑塘治理227个,修复水域面积1457.9亩。

二是再生水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高。新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21座,新增处理能力24.3万立方米/天,实现中水回用22.2万立方米/天,进一步拓宽了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范围和途径。

三是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经预测,2025年我省黄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将达96.6%,较2022年工程实施前提升13.5个百分点;汾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将达95.2%,较工程实施前提升33.3个百分点。2024年汾河入黄口庙前村断面首次达到Ⅲ类优良水质,今年以来,庙前村断面稳定保持优良水质。

四是水生态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增人工湿地面积1575.7亩。完成造林123.4万亩。流域内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鱼类等生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2024年,太原市汾河景区首次发现被誉为“活体水质检测器”的桃花水母。

五是城市生态环境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沿汾各市因地制宜打造湿地公园、滨河步道等,着力营造亲水空间,提升城市品质。

2

记者:请问山西省在固废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吴丽玲:

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与处置能力。全省设立87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年收集能力达174万吨,基本实现对全省小微产废单位全覆盖。将9000余家产废单位纳入动态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管理计划申报、转移全程跟踪等制度。试点推进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的“五即”规范化管理,目前,我省重点监管单位与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同步联网率达86.9%。全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99家,年处理能力达547万吨,较“十三五”末增长207%。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十四五”期间,立案处罚354件。

二是提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对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废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全口径清单,形成全省“一本账”。推动建设煤矸石井下充填系统,推动制造业领域287家企业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2024年共消纳煤矸石1600余万吨。

三是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全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全面掌握167家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企业详细信息,并逐步完善监测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山西省情,坚持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相协调,去存量与控增量相统筹,综合利用与规模消纳相结合,深入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着力破解以煤矸石为主的大宗固体废物消纳处置难题,防范化解环境污染风险。

本报记者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