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5-12-02
市工信局局长 张建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就《晋中市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传承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条例(草案)》的必要性
平遥牛肉作为我市乃至我省极具代表性的地理标志产品和重要的历史文化名片,不仅经济价值显著,而且蕴含着厚重的历史人文精神,其保护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遥牛肉产业整体上推进有序、措施有力,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要素制约有待破解、标准体系有待完善、产业规模有待提升、品牌建设有待突破等问题。制定该条例对于平遥牛肉传统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同时为推动平遥牛肉产业的健康、规范及可持续发展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晋中市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传承保护条例(草案)》列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文旅、市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工信局委托太原师范学院参与起草。2025年3月20日,我局牵头组织立法调研组赴平遥县就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传承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和传承人的意见建议。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工委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项目起草组积极推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经过4轮修改,于5月形成了《条例(草案)》初稿,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平遥县政府和相关企业意见并进行了修改,提交市司法局审查,2025年7月3日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送审稿。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七章三十七条,以保护传承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为核心,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构建了涵盖传承保护、生产经营、品牌建设、产业支持、监督管理的全链条制度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本章规定了条例的适用范围,界定了平遥牛肉传统加工技艺概念,确立了平遥牛肉保护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明确本条例“平遥牛肉”包含平遥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平遥牛肉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牛肉制品。确立了“在保持传统加工技艺的核心技艺基础上,遵循生产性保护为主、活态传承、创新发展原则,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传承保护”。本章明确由县级文旅部门牵头制定专项保护规划,从项目保护单位认定及其职责、代表性传承人认定、非遗项目生产性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明确了保护传承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生产经营”。本章规定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推动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支持拓展国际市场,鼓励非遗项目产品创新发展。鼓励平遥牛肉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明确了从事平遥牛肉生产经营活动的九项禁止行为。
第四章“品牌建设”。本章明确县人民政府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建立品牌机制,强化“平遥牛肉”地理标志保护,建立区域品牌质量安全和信誉风险监控系统,推动生产经营者申报“三晋”“中华”老字号,加强平遥牛肉品牌建设;支持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鼓励生产经营者注册自有商标;详细列举八类侵犯地理标志禁止性行为。
第五章“产业支持”。本章明确市、县政府应当出台扶持政策,县级工信部门牵头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建设集生产、文旅、研学于一体的平遥牛肉产业集群。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支持建设文化场所,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六章“监督管理”。本章从加强非遗监督管理、健全全链条质量监管、实行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和严惩公职人员渎职行为等方面,构建了覆盖平遥牛肉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制度框架。
第七章“附则”。本章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以上说明及《条例(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