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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6-01-05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的集成效应,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民生红利,助力房地产消费,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从升级贷款支持、放宽提取范围、推动制度扩面、创优服务质效、服务发展大局五大维度推出多项举措。该政策自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此次政策优化升级,一个最大亮点就是全新升级了贷款支持力度,推出“一个扩大、两个降低、三个优化、四个上浮”四项举措。贷款支持范围扩大至法拍房、“卖旧买新”新建商品房和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住房;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同步下调,首套5年及以下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降至2.1%、2.6%,二套对应降至2.525%和3.075%;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农村宅基地房屋不计入城市住房套数,多子女家庭购二套、三套新建商品房可核减套数享受对应低利率,同时取消“商转公”房屋套数限制;缴存职工购房最高贷款额度提至90万元,购“好房子”最高可贷100万元,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等群体提至11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等可按缴存时长递增贷款额度。

提取政策进一步放宽,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同时,经批准进行老旧住宅小区自主更新的,职工及配偶也可提取公积金使用。

在制度扩面方面,我市将持续推动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积极引导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各类经营主体为所属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自由职业劳动者自愿缴存,连续足额缴存满3年可享为期3年的利息补贴及多项配套优惠,在校大学生可执行同等缴存政策,同时优化这类群体缴存使用政策,保障愿缴能缴、应享尽享。

在服务创优方面多措并举促进提质增效,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件事一次办”,开通无前置条件按月冲还贷、支持贷款期限调整与租房灵活提取,取消购房提取地域限制,婚姻关系发生变动的,主借款人可办理解除原配偶共同还款责任手续;延长贷款期限,男性贷款申请人延至68周岁、女性延至63周岁,其中,县处级以上女干部、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延至68周岁;优化楼盘备案、贷款审批流程,推行“一栋一准入”“带押过户”一站式办理;压减业务办理要件,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与“跨省通办”,深化跨区域合作,助力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

此外,政策精准发力服务发展大局,助力青年就业创业,对晋中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创业青年,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可贷基础上再上浮10%;加码人才招引留用,市域内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及晋中英才计划入选专家,在对应贷款额度基础上再上浮10%;同时紧扣城市发展部署,用足用活公积金政策,助力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商品房促销,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记者 雷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