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山西频道时间:2026-01-07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全省猎头机构发展,完善通过猎头机构开展市场化引才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作用。《办法》自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办法》明确,奖励对象包括依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的猎头机构,以及注册登记地在山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引才范围聚焦省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要求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2025年1月1日后首次在晋就业。其中,高层次人才按《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划分为A、B、C、D类,急需紧缺人才包括计税年薪50万元以上的各类高级人才,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目录中的紧缺人才。
奖励标准方面,猎头机构引进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可获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引进计税年薪100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急需紧缺人才,对应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引进备案目录内急需紧缺人才每人奖励5万元,同一猎头机构年度奖励上限20万元。用人单位委托猎头机构引才的,按猎头服务费的60%给予奖励,年度奖励最高同样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流程上,《办法》实行年度申报制,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报上一年度奖励资金。符合条件的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按注册登记地分级申报,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社会公示等环节后,奖励资金从省级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拨付。《办法》明确,对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此次《办法》的出台是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提高山西省人才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