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6-06-1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根据《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对2026年立法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立法计划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将修改《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晋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晋中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晋中市漳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晋中市云竹湖保护条例》、《晋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增列入2026年立法计划。
特此公告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