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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郝明山同志请辞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6年6月25日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来源:晋中日报时间:2026-06-26

郝明山同志提出,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郝明山同志政协第五届晋中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请辞。